狮山镇“宜居** 共同缔造”重点社区一社一策编制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狮山镇“宜居** 共同缔造”重点社区一社一策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狮山镇“宜居** 共同缔造”重点社区一社一策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 元
最高限价:¥****000.00 元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狮山镇“宜居** 共同缔造”重点社区一社一策编制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塘中社区“共同缔造”一社一策微改造方案设计 | 1 | 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工作 |
2 | **社区“共同缔造”一社一策微改造方案设计 | 1 | 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工作 |
3 | 狮城社区“共同缔造”一社一策微改造方案设计 | 1 | 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工作 |
4 | 驿园社区“共同缔造”一社一策微改造方案设计 | 1 | 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工作 |
5 | **社区“共同缔造”一社一策微改造方案设计 | 1 | 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工作 |
6 | 龙塘社区“共同缔造”一社一策微改造方案设计 | 1 | 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工作 |
7 | 松岗社区“共同缔造”一社一策微改造方案设计 | 1 | 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工作 |
8 | 重点小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 10 | 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完成工作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采购内容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投标或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设计,并在最终成果审查通过后进行一年的维护服务止。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和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文件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期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中心1座2栋2102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售价(元):300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如为网上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则将以下盖章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3)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
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四、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如显示无投标人信息或没有该企业相关记录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网页或截图。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址和开标时间、地址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市******交易所开标一室(**市**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
3、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4、开标时间: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5、开标地址:**市******交易所开标一室(**市**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一律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2、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供应商)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
3、进入开标地点的投标人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且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投标人要切实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七、公告期限: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
八、公告发布媒介:
http://www.****.com(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cn/(中国招标网)
九、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小塘
联系人:关工联系电话:0757-****368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中心1座2栋21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5130
传 真:0757-****5130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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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