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现川陕革****陵园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需进行 测量劳务 (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川陕革****陵园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测量劳务。
(二)项目地点:**市**县。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总长约58.5km。本项目分两段建设,第一段川陕革****陵园内环线,****中心,红军万岁时刻标语山脚,****中心三岔路口,长15.2公里。第二段为川陕革****陵园景区外环线,起于观景台,途径沙溪镇苏坪村、文胜乡大井坝村,止于观景台,长43.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修建,路基宽度6.5米,采用沥青砼路面。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8025万元。
(四)工作内容:地物补测35公里和纵横断面测量35公里。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测绘资质丙级(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一个工程测量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三)工期要求:工作通知单发出后20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人民币16.45万元,其中地物补测单价限价为人民币1200元/公里,纵横断面测量单价限价为人民币3500元/公里 。
(五)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签署,需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1,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的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逐一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请于 6 月 18 日 10:30 时(报价截止时****公司。联系人:马学良,电话:028-****2840,递交地址:**市**中路65号测绘分院2室。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的报价函;
2、****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八)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2. 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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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