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标】**大黎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编号:****)施工投标邀请书 【信息时间: 2021/6/15 】 | |
****公司、****公司、******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大黎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自治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大黎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 ****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大黎镇棚户区 建设规模:**大黎镇棚户区综合整治项目巩固提升工程;按发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项目预算价:881868.01元 要求工期:18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公司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网上免费下载,由被邀****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gxtxzbw)按网站规定流程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7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交易中心****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进行核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企业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确认通知格式详见附件) 7.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交易服务单位****服务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行业主管监督部门: ****建设局0774-****205 其他监督部门:****改革局0774-****682 **财政局****236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大黎镇大黎街268号 地 址: **藤州镇天乐南街118号 邮 编: 543300 邮 编: 543300 联 系 人: 江宏飞 联 系 人: 陈晓琳 电 话: 189****1008 电 话: 0774-****11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163.com 网 址: 网 址: /
2021年 6 月 1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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