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新苑一期地块)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改革局以梅发改发【2021】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9451m2。总建筑面积39275.7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2073.78m2,地下建筑面积7202m2。拟建设8栋地上建筑,其中:1栋18层住宅建筑,2栋9层住宅建筑,1栋17层住宅建筑,1栋5层住宅建筑,1栋3层配套公建用房,1栋1层门卫,1栋1层棚架。高层住宅采用剪力墙结构,多层住宅及公建采用框架结构。地下1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
2.2招标范围: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本次招标工程详细勘察,出具勘察报告;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根据设计要求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土石比例分析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3建设地点:**市。
2.4预算金额:87.8万元。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并递交成果文件。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勘察设计标准、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业绩认定:**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详见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建招〔2017〕8号文件、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6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登录“****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cn/)使用本单位CA锁下载招标文件,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银行**振通支行;
虚拟子账号:040********00615-****1657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8日9时00分,地****交易中心****广场步行街)2楼4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信息网、****交易中心、**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138/****529
邮箱:****@163.com
地址:梅****建设局
邮编:135000
****管理部门:梅****建设局建工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大街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5-****4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3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