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自然**部分)项目续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经**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资金并已落实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监管部门已备案,现对该项目采用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市**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自然**部分)项目续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区**、石岩头、梳子铺、黄田铺、水口山等5个乡镇。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地质灾害治理:对****田铺镇五里牌村不稳定斜坡及梳子铺世豪村、黄田铺丁塘村滑坡地质灾害进行治理。(2)**生态修复及人居环境治理:对区内因矿山开采活动造成地表水**污染破坏而缺水的**镇龙家村、石岩头镇井仔头等14个行政村实施饮水工程;对一标段“生态红枫园”周边的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设置配套设施;对Ⅰ~Ⅹ区周边的黄田铺镇**铺村、**镇龙家村等四个示范村庄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对**地表水系进行修复;对**因采矿活动破损的22.33km道路进行修复。
本次招标金额为3999.66万元(其中工程勘查费156.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67.98万元;工程施工费3278.96万元;预算编制费4.38万元;不可预见费用491.84万元,最终以**市**区财评价格为准)。
2.4招标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查、设计(含实施方案)、施工全过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合格工程。
2.5质量要求:达到**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及相应行业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治理目标:通过最新的设计理念,运用最新的技术手段,完成地质灾害、水渠的修复,饮水的供给,同时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示范区。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计划工期要求:中标公示后100日历日完成竣工验收。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3.2.1勘查设计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自然**(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设计人员要求
3.3.1勘查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2其他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若经查实有在建工程,作废标处理);同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20年12月1日(含12月)以来连续6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未按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投标时,必须提供2020年12月1日(含12月)以来连续6****事业单位(或下属单位****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由投标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否则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4.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4.3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4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6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4.1。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16日起(**时间)在**市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等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提出。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形式匿名发至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工作联系邮箱:****66397 @QQ.COM。
注: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需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选择进入“公共**交易平台”,用**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已在外地办理**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如有问题请联系0746-****80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 9 时30分(**时间),地点****交易中心开标1室(**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授权委托人到场参与投标的,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改革局。电话:186****788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原则上拟任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换,确认更换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无故缺岗或缺席,可视为不依法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依法重新选择施工企业。
10.2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3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10.4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必须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22天 ,进行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潇水中路191号
联 系 人:李国发
电 话:130****9029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省**市东二环一段1139****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莉敏
联系电话:180****8227 0746-****198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