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塑胶运动场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小学**塑胶运动场及配套工程,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学校内; 2.1.2最高投标限价: 424221.15元; 2.1.3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1.4 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 合格 ; 2.2招标范围:**塑胶运动场及配套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并且企业完成过类似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要求如下:企业从2017年1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的塑胶运动场工程且造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施工合同【三者缺一不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0年12月-2021年5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6)本项目招标执行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在****(**县牛山镇幸福北路78-1号)(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报名时请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3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三楼会议室 (**县牛山镇幸福北路78-1号)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入围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1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在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抽签箱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由高到低的得分向招标人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如遇到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④基准价的确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抽签箱中抽取其中一种,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抽签箱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6%。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抽签箱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教育信息网 (http://www.****.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 联 系 人: 刘继松 电 话: 182****98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牛山镇幸福北路78-1号 邮 编:222300 联 系 人:颜上上 电 话:158****5995 0518-****2263 2021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