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vocs自动站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1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雄楚大街939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陆仟圆整(¥****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vocs自动站服务 服务范围:**区。 服务标准: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0-2018) (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3)《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 (4)《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 〔2020〕335号) (5)《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0〕230号) (6)《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环办〔2011〕107号) (7)环境空气臭氧污染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项目工期:合同约定的服务之日起45天内完成技术实施及设备调试。 运维期限:中标方自项目验收后全托管运维1年。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后1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忠平、孟凡兴、张同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说明:成交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成交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本项目代理收费:3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510号
联系方式:0512-****0598
联系人:张同祺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 址:**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
电 话:0512-****7588
传 真:0512-****8668
邮政编码:215007
联 系 人:程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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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