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县神泉谷生态体育公园项目(一期)****改革局以长发改发[20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长寨街道
2.2 项目规模:红线面积13500平方米,主要包括登山步道(平道铺装400平方米,台阶铺装920平方米;护栏长760米)、神龙吐水雕塑(占地25平方米)、紫薇园(碎石铺装665平方米,天然石自然面铺装2465平方米,汀步483平方米,全拱构筑物长240米,半拱构筑物长159米,塑木平台227平方米,绿化5000平方米)、戏水区健康步道(铺装741平方米,道牙1295米)、健康步道**(长24米)、**瀑布(占地108平方米)、景观平台(27平方米)、人行道修复(219平方米,护栏长137米)、旧桥改造(长53米)。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等
2.5 标段划分:**省**县神泉谷生态体育公园项目(一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8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25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8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25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黔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9日10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省**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无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 | 地址:**市**区兴筑西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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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成 | 联系人:邱悦 |
0854-****372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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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兴关路支行 |
银行账号: | 202********011****4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