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溪片区规划一路、二路、三路、**街道路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溪片区规划一路、二路、三路、**街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浚发改以【2021】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由地方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规划一路及附属设施(卫河路-滨**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全长约596米;规划二路及附属设施(卫河路-滨**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全长为592米;规划三路及附属设施(卫溪路-滨**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全长约255米;**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卫河路-卫溪路),道路红线宽度约20米,道路全长约160米。道路总长度约1603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2.3 资金来源:地方筹措;
2.4 项目投资:约2545万元;
2.5 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标段;
监理工期:随施工工期;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竣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1标段:**规划一路及附属设施(卫河路-滨**路);
施工2标段:**规划二路及附属设施(卫河路-滨**路)、规划三路及附属设施(卫溪路-滨**路)、**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卫河路-卫溪路);
监理标段:一路、二路、三路、**街道路实施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变更证明的,则视为项目经理无变更);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2021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
3.1.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天;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就上述施工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3.2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和其他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2021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
3.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天;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CA数字证书,于2021年6月19日,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本次招标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中心四楼开标二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btf)。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btf格式),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开标评标等相关事宜。
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网站首页中“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册投标人会员公告”。
3.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http://ggzy.****.cn/TPFront/zhym/)”网站,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5.请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开标当天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进行现场解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当天解密时所用CA数字证书必须为同一CA数字证书,否则,开标当天无法解密成功。
注:投标截止日,凡入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消毒服务、防疫询问、健康码扫描登记等,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省“健康码”绿码、**省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认可的“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场;因投标人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限1人作为投标代表进入开标室,应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周庆伦
电 话:0392-****993
地 址:**黎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候雪静
电 话:155****0207
地 址:**市**区****中心909室
监督单位:****建设局招标办
联 系 人:孙丰收
电 话:039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