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城风貌改造提升(风情龙胜惠千家)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 2021/6/21 】 |
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胜县城风貌改造提升(风情龙胜惠千家)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龙胜****改革局以 《龙胜****改革局关于龙胜县城风貌改造提升(风情龙胜惠千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管字[2021]112号(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城市客厅、沿江两岸、揽胜楼、**、农贸市场、三桥一心的提升和设施配套工程及原有损坏的灯具及管线进行拆除。2.沿江两岸及十字街的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及房屋的老构件、广告牌、违建,进行拆除及修缮。 本项目(?估算价R概算价):约6097.4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9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R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1年7月2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市**区西**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交易中心http://glggzy.****.cn网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161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县建设工程招标站 联系电话:0773-****403 10.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cn:1121/zjthy/。由于**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盖章) 地 址:龙胜县庆新路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 0773-****803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地 址:**市**区置地金融大厦A座1109 邮 编:541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773-****564 传 真:0773-****564 电子邮箱: / 网 址: / 2021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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