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2021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中心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2021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中心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永农综改办发【2021】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为永**2021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2021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中心环境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李俊镇**村
2.3 建设规模:****中心村主干道路安装高6.5米太阳能路灯,对原有路灯进行太阳能升级改造,配套绿化灌溉机井,铺设绿化主管网并新植各类景观绿化树。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 ****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时间,下同)将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方才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官网(www.****.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永**李俊镇
联 系 人:许学军
电 话:137****7338
招标代理:****
地 址:**市金****花园1号综合楼13楼
联 系 人:伏东良 包静
电 话:0951-****771 183****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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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