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康复治疗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路金中环大厦B座1606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医用电梯 | **三菱 | LEHY-IIIB | 1 | 台 | 244300.00 |
污梯 | **三菱 | LEHY-IIIB | 1 | 台 | 244300.00 |
病人梯 | **三菱 | LEHY-III | 1 | 台 | 231900.00 |
客梯 | **三菱 | LEHY-III | 1 | 台 | 223500.00 |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亮、丛林、缪立群、许艳、王国生、王秀根、张冬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112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南路162号202室,联系电话:180****436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45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公司
地址:**市**县**路、**省**市**大道5183号
联系方式:177****3962、187****45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南路162号2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冬蕾、尚媛媛
电话:180****4362 0555-****393
招标文件.doc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doc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