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坪子棚户区改造(改扩翻)项目(EPC****改革局以道发改投[2021]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大坪子棚户区改造(改扩翻)项目(EPC)
2.2项目位置:**金都路与小**路交汇西南处;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和内容:建筑物墙体加固,楼顶防水、强弱电下地、燃气管道安装、地下管网雨污分流建设、道路路面白改黑、小区景观绿化亮化、智慧**小区建设、楼体立面改造、****广场建设等,项目总投资约2027.45万元,本次招标金额:1941.85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2.5.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2.5.2采购部分: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及相关材料;
2.5.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2.7.1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
2.7.2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2.7.3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3.4.1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2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施工负责人 1 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投标人其他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应承诺中标后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省建设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3.4.5 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提供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4.7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拟派本次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执行,采用保函;
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叁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与书面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修改澄清文件将****交易中心(http://ggzy.****.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7 月 26 日9时30分(**时间),地点****交易中心3****服务中心位于**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746-****391;****改革局,联系电话:0746-****75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金都路
联 系 人:杨政
电 话:138****72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具精品馆3楼
联 系 人:谭新林、唐荣超
电 话:180****6200、189****6200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