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马赛道示范段配套设施标准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1 076号
1.招标条件
招标人:****的**超马赛道示范段配套设施标准化项目已****委员会以丽发改项管[2021]136 号文件(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财政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
****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市**区大溪****大桥至石牛大桥段。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大溪****大桥至石牛大桥段,总长约 10 公里,包括配套设施工程和环境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配套设施工程:**临时服务驿站 3 个,其中一级驿站 1 个(建筑面积约 189平方米),二级驿站 2 个(建筑面积共约 118 平方米);改造现有卫生间 1 个,**临时卫生间 3 个(建筑面积共约 108 平方米);****停车场1个,****停车场 3 个,占地面积共约12029平方米,提供机动车停车位约260个;增设标识系统共69个;建设超马智慧系统;改造道路面积 1784 平方米;平整堤顶路场地面积1146平方米;赛道沿线设置座椅、垃圾桶等设施。②环境景观提升工程:1)全线景观改造提升。**大桥艺术彩绘约 311.42 平方米; 小白岩桥、夫人庙桥桥体美化约 650 平方米;防浪墙改造约 2200平方米。2)节点改造提升。**砾石休闲活动场地约 827 平方米;****广场约 325 平方米;**原木材质栈道约 1187.2米;配置环境监测屏幕 1 组;设置儿童活动设施及艺术小品。3)植物景观提升。补植草花地被,主要为缀花草坪、粉黛乱子草、狼尾草、野花组合等,共约 18533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55.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3.24万元。
2.2 招标范围
**超马赛道示范段配套设施标准化项目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包括对相关设施设置予以优化);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苗木等的采购;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④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⑧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和监测、施工图审查、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综合考虑服务费用)。
2.3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其中满足超马赛事配套设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工)。
2.4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②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国法律注册成立,****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五年(开标之日前5周年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园林类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3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及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3.3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3.3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建设部或****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lssggzy.****.cn/lsweb/)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4日9时00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
5.3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市公共**交易网 (http://lssggzy.****.cn/ls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地址:**市丽青路156号
联 系 人:林春牡、刘影
联系电话:0578-****13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丽青路141号
联 系 人:林波军、冯炜贺
联系电话: 0578-****173、****379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24日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