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提前谋划第二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农办〔2021〕57 号),我县拟组织参与实施2021年**市嘉应茶跨县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现就遴选项目参与实施主体的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政府批准,**县拟列入**市嘉应茶跨县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实施区域范围,区域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自愿申报。
二、拟遴选实施主体数量:市安排我县参与实施主体的数量为3个,原则上省级龙头企业2个。
三、申报条件
1.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所有实施主体原则上为规划范围内的茶叶企业;
2.所有实施主体拟建设项目位于项目规划区域范围内,茶叶种植面积不低于1000亩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或茶叶种植面积不低于300亩且现已有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承诺在产业园建设期限内**300亩以上生态茶园的茶叶企业,主营业务为茶叶种植、加工、流通、休闲农旅等,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规模建设用地的茶叶企业优先考虑。
3.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固定资产额度,前二年企业经营需盈利。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涉黑涉恶、失信行为、拖欠工资等情况。
4.实施主体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产业园主要建设方向,涉及设施配套建设的必须具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含建设用地、农业设施用地),承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与企业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2,且不能与其他财政扶持项目重复。
5.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四、申报材料:
1.实施主体编制的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1);
2.基础信息表(附件2);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两年企业财务报表;
5项目所需土地证明材料;
6.自筹资金承诺函(附件3);
7.征信证明;
8.带动农户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一式2份。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参与的实施主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8:00前,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到********农业农村局四楼),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联系人:吴月娥,联系电话: 13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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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市嘉应茶跨县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入库申报书.docx
附件2 2021年**市嘉应茶跨县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单位基础信息表.docx
附件3 2021年**市嘉应茶跨县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自筹资金承诺函(模板).docx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