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6-25 】
****开发区****泵站工程(丽**街-牧原路)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经济开发区****泵站工程(丽**街-牧原****经济开发区****改革局以通开经发【202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发区****泵站工程(丽**街-牧原路)勘察设计。
2.2 项目概况:****开发区****泵站工程(丽**街-牧原路),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1541.324m,主路面宽32m,沥青路面铺装面积49455.26㎡,人行步道砖铺装面积为6530.64㎡,绿化带面积 5040.37 ㎡,雨水管线3205.11(d600mm-d2000mm),雨水泵站 1 座,中桥1座,路灯76盏。
2.3 项目地点:起点为:丽**街,终点为:牧原路。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招标范围:****开发区****泵站工程(丽**街-牧原路)勘察设计,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勘察工作结束后3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现场服务。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近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人员。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3.5****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企业参与投标。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必须由牵头人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时间,下同),****公司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并附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联合体协议书④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⑤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⑦**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查询截图⑧法人授权委托书⑨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上截图】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9日9时00分,****服务中心5楼第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信息网》及《**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县风电大路1663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6-****0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0431-****5832
****管理部门:****建设局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6-****837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6-****110
地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3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