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湖镇扶贫农特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公告
长湖镇扶贫****服务中心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25
长湖镇扶贫****服务中心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湖镇扶贫****服务中心(项目名****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市关于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扶贫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建筑物2栋:建筑占地面积1139.01㎡、总建筑面积2495.48㎡、室外园建、室外绿化及室外管网工程等 | |||
2.2 招标范围: 完成长湖镇扶贫****服务中心全部施工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 |||
2.3 总投资:650万元 | |||
招标规模:****738.54元 | |||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林县长湖镇维则村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 |||
3.3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3.6 其他:资质条件:(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 3、其他: (1)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廉洁自律承诺(提供承诺)。 (2)人员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 (3)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提供承诺)。 (4)完全响应合同条款(提供承诺)。 (5)评标结束后,如有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提供承诺)。(6)中标后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全部到场,(提供承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25 15:57 至 2021-07-02 23:59 (**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市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7-16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开标规定:根****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m)。注: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技术操作咨询:**筑龙****公司服务热线:010-****3801,QQ:****618998。 招标文件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名称:**** | ||
招标人地址:**县长湖镇维则村61号 | 招标代理地址:**省**市石林县东**竹雨雅苑2号别墅 | ||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 招标代理联系人:吉工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58****0008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3****6755、0871-****2345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管理局:0871-****6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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