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铁站南侧****号宗地、FJ-14-157号宗地、FJ-14-15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奉规资告(土)字〔2021〕16号
****政府批准,****决定出让 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基本规划指标。
宗地编号 | 地块编号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A23-09 | 19196 | R2 | 不大于1.8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A29-02 | 26471 | R2 | 不大于1.5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
A26-01 | 26844 | R2B | 不大于1.5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
FJ-14-157 | A16-10 | 29951 | R2 | 不大于1.8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A19-02 | 37587 | R2 | 不大于1.5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
FJ-14-158 | A23-03 | 11977 | R2 | 不大于1.8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A23-05 | 4422 | B1 | 不大于1.6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0% | |
A23-07 | 4421 | B1 | 不大于1.6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0% | |
A24-01 | 23168 | R2B | 不大于1.5 | 不大于60米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
A25-01 | 3318 | B1 | 不大于1.0 | 不大于24米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0% | |
A25-02 | 3522 | B1 | 不大于1.0 | 不大于24米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0% | |
A25-04 | 3885 | B1 | 不大于1.0 | 不大于24米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0% | |
A25-05 | 3990 | B1 | 不大于1.0 | 不大于24米 | 不大于55% | 不小于10% |
(二)其他规划条件和要求。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渝规划自然**地奉字(2021)第(016)号)、(渝规划自然**地奉字(2021)第(017)号)、(渝规划自然**地奉字(2021)第(018)号)和**县朱衣组团A16-10、A19-02、A23-09 、A29-02、A26-01、A23-03、A23-05、A23-07、A24-01、A25-01、A25-02、A25-04、A25-05地块用地红线图执行。
二、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但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禁止参加竞买的除外。
(二)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县内没****公司的,须在**县成立一家具有法人****公司****公司),并在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对项目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三)本次出让只接受独立竞买。
(四)因高铁生态城属我县重点打造的项目,上述三宗地块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营运,因此竞买人须同时申请竞买。
三、出让起始价(起叫价)、竞买保证金
****号、FJ-14-157号、FJ-14-158号宗地合计起始价(起叫价)为57650万元。****号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7000万元,FJ-14-157号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8000万元,FJ-14-158号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5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授权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竞买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6月29日 至 2021年7月20日12时00分前到 ****中心(**县)(https://www.****.com/fengjieweb)网上下载获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9日 至 2021年7月20日12时00分前 到 ****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12时00分。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定于2021年7月 20日17时00分开始 在 **县百盐****公司 进行。
七、 其他事项详见**县高铁站南侧****号宗地、FJ-14-157号宗地、FJ-14-15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
八、如有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公告为准,意向竞买人应随时留意。
九、竞买申请
(一)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29日至 2021年7月20日**时间12:00(工作时间) 到 ****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并索取相关资料。(详细报名资料要求见《**县高铁站南侧****号宗地、FJ-14-157号宗地、FJ-14-15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
(二)建立资金、资格审查制度。****对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来源予以审查,对本公告的竞买条件予以审查。全部通过审查的,将在 2021年7月2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申请人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申请人在报名期限截止时间的1至2天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十、****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百盐****公司 (**县夔州****中心1****中心6****小学对面)
联 系 人:****公司陈女士 县规资局陈先生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023-****3395 ******局023-****1210
开户单位:**县百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刘家包支行,账号:500********000001223;****银行****公司****夔州路支行,账号:314********011270;****银行**支行,账号:380********10017194;****公司**支行,103********076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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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