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6-29】
招标公告发布 | 2021-06-29 | 2021-07-04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1-07-04 | 2021-07-30 |
1、招标条件:
****总站(农贸市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改革局以隆发改项字【2021】5号文批准建设,以隆发改【2021】44号文核准招标,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贸市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雨、污分流,道路改造、人行道改造,配套八条街亮化项目,部分原旧道路降坡及门店梯级台阶改造,入户水表手孔检查井等,其他工程详见初步设计文件。总投资781.86万元。
2.4项目建设期:总工期 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1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等以及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配合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最终以财政审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均无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以**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近 3 年(1080天)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390万元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类似业绩,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省智慧住建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设计单位提供的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单位业绩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设计单位的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书的时间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施工单位必须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 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
投标担保: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投标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4日17:00时止(**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资料售价600元/套。支付方式:通过扫描招标文件中所附二维码方式支付,在支付****公司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30分(**时间),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市双****中心****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第6.2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07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桃洪镇滨河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22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04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1158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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