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铁**港产业园和荣村片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I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6/29 46】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铁**港产业园和荣村片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I标 已由 **新区北****管理委员会 以关于 **新区**铁**港产业园和荣村片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I标初步设计的批复(北**管资〔202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县白沙镇铁**港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新区**铁**港产业园和荣村片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Ⅰ标共包含八个子项目,分别为: ****中心项目二期 建设内容为1#物流仓库、2#办公配套用房、3#物流仓库、4#物流仓库、5#物流仓库、6#物流仓库、7#物流仓库、8#物流仓库、9#物流仓库、10#物流仓库、11#公用站房以及门卫房,总平面弱电管线、室外箱变、三通一平(通水、电、道路、场地平整)、路灯、****停车场、绿化、铺装、围墙、挡土墙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用地面积约51亩,总建筑面积约 :21038.96m2 (不含两倍计容)、总计容建筑面积约:29943.96m2 (仓储层高大于8.0米按两倍面积计容)。 (二)“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小区一期工程-“三通一平”基础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99.96亩(地块一为居住区共约547.98亩,****服务区共约51.9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三通一平”及(含居住区(地块一)的场地平整、给排水、供电线路、弱电管网预埋、小区道路、****停车场、小区入口门牌、小区绿化(仅考虑沿道路两侧种植乔木)、小区路灯等配套建设。2、商业服务区(地块二)的建设内容:商业服务区(地块二)的场地平整。 (三)“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小区一期工程-1#服务楼 **1#服务楼一栋,地上五层,建筑基底面积约3015.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86.09平方米。平面使用功能主要为商业的综合服务,室外供电线路及给排水、铺装、绿化等配套设施。 (四)“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小区一期工程-2#服务楼 **2#服务楼一栋,地上九层,局部地下设备用房,建筑基底面积约182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65.9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6566.0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不计容建筑面积约499.96平方米),平面使用功能主要为商业、办公的综合服务,室外供电线路及给排水、铺装、绿化等配套设施。 (五)“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小区一期工程-市场 **市场一栋,设备用房一栋,建筑基底总面积约1013.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73.89平方米。其中:市场地上四层,建筑基底面积约984.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33.62平方米;设备用房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基底面积约29.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0.27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9.4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10.87平方米)。平面使用功能主要为市场及商业的综合服务,室外供电线路及给排水、铺装、绿化等配套设施。 (六)“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小区一期工程-幼儿园 ****幼儿园1所,设6个班,每班30人,招收幼儿180人,建设幼儿园教学楼一栋,设备用房一栋、围墙、大门值班室及室外供电线路及给排水、铺装、绿化等配套设施。建筑基底总面积约1058.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40.15平方米。其中:幼儿园教学楼地上三层,建筑基底面积约1025.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9.55平方米;设备用房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基底面积约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0.6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97.60平方米)。 (七)龙腾路一期工程-龙腾路连接兰海高速白沙互通引道辅路工程 **道路路线西起****收费站出口约 350 ****管理所附近,起点桩号K0+000接现状二级公路,路线往东布设,终于建设中的龙腾路,终点桩号K0+840.546与龙腾路二期工程K2+559.875相交,路线全长840.546米,路幅宽度为21.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km/h,****园区次干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八)龙腾路一期工程-龙腾路排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本工程设计范围内路线全长7551.149m,现状道路路幅宽度为40m,规划红线宽度为70m。本排水工程内容包括本道路**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以及消火栓数量的统计(消火栓仅做数量统计,具体设计由相关部门实施)。 合同估算价:50180.31万元(其中设计费702.63万元、设备购置费2814.09万元、**工程费46663.5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3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 月至2022年 月。 2.2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1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预算并报财政评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及场地平整等内容。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R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 3.2.4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1 年 6 月 29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交易中心(**市**大道117****中心3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4在疫情防疫期间,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持健康绿码参加开标会,全程按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市公共**交易网(招标文件.pdf 2021 年 6 月 29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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