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72号)、****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上为民实事办理工作的通知》(临州办发〔2021〕22号)和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1〕101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县2021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6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州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州就业的州内院校**、**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已享受过省财政生活补贴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扶持政策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同时,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持鼓励毕业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期满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四、组织招聘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小学。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报名时需填写《**州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资格审核表》(附件2),并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注意事项:应聘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人限报一家招聘单位,一览表中县上招聘单位、****经济开发区企业不能重复报名。对不按规定重复报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应聘本单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初审和报名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应****经济开发区企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初审和报名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为前来应聘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优化服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家庭毕业生、未缴纳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报名时本人不再提供,待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到相关部门查询。
(二)组织双向对接
**县人社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对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报名结束后,于8月9日至8月10日为招聘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搭建双向选择平台,组织双向对接。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人社局将组织人员到招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
应聘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县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县人社局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对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程序进行聘用。
(四)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县人社局将于8月底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9月1日前安排上岗工作。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0-****344
附件1: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州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资格审核表.xls
附件3: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