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庞佐乡卫生院扩建项目更正公告
**县****扩建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时间: 2021-07-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6-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3.4.1磋商保证金”的全部内容调整为:“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3.4.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中的“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交易中心统一退付”调整为:“本项目不适用”;“3.4.4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中的“成交后供应商拒绝按本须知1.5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的。”调整为:“本项目不适用”。 2、“第三章 磋商办法”的“一、磋商办法前附表”中的“2 符合性评审标准”删掉审查项目中的“8 磋商保证金”。 3、“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一、响应函”中,删掉“3.随同本响应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删掉“4.(5)我方承诺如我方发生供应商须知第3.4.4中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你方有权扣除我方磋商保证金。” 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四、磋商保证金”中的“提供磋商保证金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等。”调整为:“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已上传系统,请已下载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自行重新下载。#filename#变更版=**县****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V4.0#_#pdf#_#0f16d34d-bc9b-4558-a332-d91512d8c329 更正日期: 2021-06-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在开标前无法获取潜在供应商信息,因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只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的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果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已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在本项目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统一退还。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县庞佐乡庞佐村 联系方式: 冯院长 0312-****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省**市**区中诚碧桂园璟公馆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 : 王纬、赵紫雄 0312-****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纬、赵紫雄 电话: 157****7386 五、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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