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技工院校消防、食品及校园周边等安全督导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1,600.00元(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
项目内容: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促和指导各技工院校提**全管理水**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各技工院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拟委托1家具****公司为其提供技工院校消防、食品、疫情防控及校园周边等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服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对技工院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对学校进行重点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各技工院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7月2日至 2021年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兴华路113号5楼)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不设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12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兴华路113号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6-****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兴华路113号5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6-****299
****
****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