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新宁北路政府部门旧宿舍小区、五一路国有企业旧宿舍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政府部门旧宿舍小区、五一路国有企业旧宿舍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政府部门旧宿舍小区、五一路国有企业旧宿舍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08日)具体如下: | ||||||||
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市****公司 | ******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骏文 建筑工程二级(粤244********07583) | 孙振辉 建筑工程一级(粤144****01924) | 陈国锐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244********02404),建筑工程二级(粤244********02404) | |||||
投标报价 | ****010.760 (元) | ****572.520 (元) | ****878.310 (元) | |||||
得分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工期(交货期) | 150 | 150 | 150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 | |||||||
联系人: | 马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893 | |||||||
****管理部门: | ****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0758-****899 | |||||||
地址: | ****开发区住建大楼 | |||||||
招标人: | **** | |||||||
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
附件:
2、评标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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