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省定贫困村部分供水工程需求增加净水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家居广场1****超市楼上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 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224-2021-00603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省定贫困村部分供水工程需求增加净水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56,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省定贫困村部分供水工程需求增加净水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56,600.00元
1-1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县省定贫困村部分供水工程需求增加净水设备项目 | 6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856,600.00 | 12,856,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各分批订单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40个日历天内完**装及调试。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水处理设备制造或水源及供水设备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3、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则须提供制造商产品授权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家居广场1****超市楼上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7月27日 15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家居广场1****超市楼上四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县建设路44号
联系方式:0751-****39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比路津头岭新村一横巷一号自编301房
联系方式:0751-****1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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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