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园区(B 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I标段) 工程已由 ****改革局 以 ****园区综合园区(B 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I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字【2021】2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专项债、上级补助资金及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园区(B 区)
建设规模:
1.合盛路一期工程项目(A标段):合盛路规划宽度50m,总长5400米,一期长3023米,结合园区规划要求,拟对该项目进行分段实施,项目本期计划实施A标段约6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程投资估算约5365.26万元;
2.标准厂房(二、三期)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0334.35㎡,总建筑面积 89826.98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信工程、设备安装等,工程投资估算约16548.75万元。
合同估算价: 约22113.31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1343.62万元,设备费为570.39万元;设计费为199.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设备采购、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5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8月至 2022年 8月。
2.2招标范围: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相呼应)【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工程类)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已办理诚信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1年 7 月 5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服务中心三****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住建局:0779-****183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内 地 址:**市**县****2栋9号楼
邮 编: 536100 邮 编:536100
联 系 人: 庞工 联 系 人:庞工
电 话: 0779-****900 电 话:0779-****788
传 真: 0779-****900 传 真:****@qq.com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贸易
试验区**片区五象支行
账 号:450********100000543
附件:****园区(B 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I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