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202105期
**区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202105期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1号)。
二、申报对象
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2.申报期月均实缴纳税额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受本款限制)。
四、补贴标准
享受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7天
业务电话:****0263举报电话:****0271
****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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