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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1〕7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 总面积 | 5697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谷饶镇上堡居委新洪和公**侧大西洋01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0,≤4.0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100 | ||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54638.5平方米 | ||||
教育用地 | 2340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6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1BC0022| ****021BB0202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33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3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26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9日10时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01-①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1、R22)/零售商业、餐饮用地(B11、B13),01-②****幼儿园用地(R22)。 3.实用地面积:56978.5平方米(合85.468亩),01-①地块用地面积54638.5平方米(合81.958亩),01-②地块用地面积2340平方米(合3.510亩)。 4.容积率:01-①地块:2.0<容积率≤4.0,109277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18554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餐饮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0%且≤20%,即≥21855.4平方米且≤43710.8平方米)。01-②地块: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班级规模不少于6个班)。 5.建筑密度:01-①地块≤40%(主楼≤25%)。01-②地块≤40%。 6.绿地率:01-①地块≥25%。01-②地块≥20%。 7.停车率:01-①地块:停车设施配建标准≥30%(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百分比为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值),停车场要求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01-②地块:停车设施配建标准≥5%(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百分比为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值),不含接送车辆停车面积,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 8.建筑限高:01-①地块≤100米。01-②地块≤24米。 9.01-①地块配套设施: (1)**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认购)公租房。 (2)配建文体设施用房(≥400平方米),配建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中心、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具体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3)根据《**省养老服务条例》,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成验收后****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 (4)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地下空间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和人防、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各类管线接入(出口)根据现状情况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上述配套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10.01-②地块须独立占地,拥有独立出入口,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并与01-①地块开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建成后将建筑物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1.地块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合理组织内外交通,城市道路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 12.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 13.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少于68%。 14.出让用地红线与灰田公路道路线缝隙,按实际情况留做道路绿化使用,并实施后续管理。 15.未涉及的问题,参照《**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政府令第182号),并按《****商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16.宗地具体规划条件详见《**区谷饶镇灰田公**侧、经一路东侧85.468亩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汕**自然资规划〔2021〕020号)。 17.土地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均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8.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8月6日到**市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6日到**市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8月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9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0.1‰的标准收取。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由******分局办理。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com》、《******厅网站http://nr.****.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s://www.****.cn/zrzyj/》、《****政府门户网站专栏(http://www.****.cn/ggzyjy/)》、《****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cn/stszrjcy/gkmlpt/index)》和《**日报》进行公告。
(七)竞买申请人必须****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5813(其中**市区办理**数字证书业务点地址:**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0029、****0039;联系人:陈小姐),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市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黄河路37****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0780。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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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