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07-06 11:40 |
一、采购项目名称:**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1-07-1
三、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86113.72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 54132.44 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22168.86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6104.10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3708.32 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期:计本项目**期限 2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8 年。
4.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城**,西起南小堤,** 106 国道,
以金堤河河道为主体,金堤河沿岸。项目东西长约 10.70 km ,总面积 10800 亩。 项目周边由国道 106、省道 101、滨河大道、濮上路、北金堤堤 顶路环绕,长庆路、**路、工业路、省道 215 在项目区内通过,交通极为便利,本项目为**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科研工程、宣教工程、管理中心与站 址工程建设、湿地生态旅游工程、基础设施工程。
4.3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的运作方式 。
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6.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会计制度和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20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月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打印页(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
6.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法人机构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8、本级****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银行关于在****政府和社会资本**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投标人。
6.9、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参加的,其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公告1-8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七. 资格预审方法
7.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7.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次采购活动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8.1、时间:2021 年07月07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07月13日 23 时 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
8.3、方式: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市**路与**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3838,联系电话:166****8626;**省**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 A 座 1011 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995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按照《**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8.4、售价:无
九.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9.1、时间:2021年7月27日9 时 30 分(**时间)。
9.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
9.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9.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
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
络畅通,能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 http://www.****.com/(注使用
IE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通
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 准。
9.5、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
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7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3080
地址:**县南环路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6****6625
地址:**市**区黄河中路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发布人:****
2021 年 07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