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6日 16:3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布展一体化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6日 16: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633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平路1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50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4-****6333 |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169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布展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布展一体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1-1 | 其他会展服务 | **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布展一体化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执行。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信用记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布展****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布展一体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7月27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名 称:****
地 址:长平路101号
联系方式:****507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63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54-****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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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