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仙塘镇木京、龙利村旧村庄改造项目
公开引入**企业公告
****政府、****政府等单位有关“三旧”改造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村委会、****村委会委****交易中心、**市****公司对**县仙塘镇木京、龙利村旧村庄改造项目公开引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仙塘镇木京、龙利村旧村庄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及范围:**市**县仙塘镇木京村、龙利村(具体地址及范围详见附件)。
(三)项目片区居民情况:村民户籍人口约3378 人,685 户。
(四)项目土地房屋现状:
总用地面积 | 68.113万平方米(其中集体土地约28.0975万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 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37.43万平方米 |
改造方式 | 采取全面改造方式、**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按政策申报转为国有用地;本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后,采用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规划和自然**主管部门意见为准),**企业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 |
注:总用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等基础数据信息,最终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为准(下同)。
(五)项目改造规划条件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改造投资总金额等内容):最终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为准。
二、**项目内容
(一)本项目通过公开方式引入**企业,负责对招商单位(本文所述招****村委会、****村委会)提供的旧村项目进行全面改造,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按政策申报转为国有用地;负责为招商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含补偿安置方案)、向政府部门申请并获得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含补偿安置方案);负责拆迁补偿安置,负责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复**置区的建设、配建市政及公建配****政府、取得融资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建设及经营等权利。
(二****政府与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及招商文件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存于属地镇(街)、招商单位、****银行四方监管账户,该监管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开户。融资地块协议出让具体价格标准及协议出让时点按规划部门和自然**部门核准要求执行。**企业负责独立开发经营,负责所有改造成本及资金投入,并自行承担和享有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招商单位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
(三)根据项目基础数据成果内容,**企业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等手续。
(四)本项目改造采取全面改造方式、**改造模式,**企业应优先进行复**置房建设,确保按时安排村民回迁;同时,根据政府与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要求,**企业应严格按照《**协议》妥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招商单位及改造范围内村民按照《**协议》享有拆**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收益。
(五)招商单位负责动员拆迁并协助**企业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助**企业办理集体用地转国有用地有关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改造方案、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各种审批手续;协助**企业依法取得融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负责按照签订的《**协议》约定完成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其他管控要求:
1.木京、龙利村土地范围涉及公祠、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等。因前述管控要求,本项目投资有一定风险,前述管控要求会对项目开发有限制,导致可能发生**范围面积不足、难以承载改造后开发强度等问题。如申请企业报名参加本项目招商的,视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愿意承担项目执行相关管控要求可能所造成的投资风险。
2.**企业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9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范围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公司。(如**企业注册地是在项目所在地****公司)
三、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
(一)申请企业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独立履约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亿 元(含1亿)(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请企业需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没有不良记录: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银行信用记录良****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申请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内已签订过项目投资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协议复印件)。
(五)申请企业应提交5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转账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其他条件:
1.申请企业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户代表大会应到全体成员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同意**,且招商单位与申请企业签订《**县仙塘镇木京、龙利村旧村庄改造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后,申请企业获得**企业资格。
2.申请企业必须在取得《**县仙塘镇木京、龙利村旧村庄改造项目公开引入**企业**改造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商单位签订《**协议》,否则视为申请企业放弃本项目**资格。
3.在申请企业与招商单位签订**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企业须向监管账户缴纳5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企业放弃本项目**资格。
4.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招商单位所有。
四、踏勘现场及招商答疑会
1.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商答疑会。
五、公告及报名时间(不少于45日):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8 月20 日。
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申请企业应当在2021年07 月07 日09:00 时至2021年08 月20 日17:00****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现场报名,报名资料详见附件。
2.报名地址:****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市商务小区**东路85号)。
六、申请企业需于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同时提供项目改造思路及初步方案。
七、开标时间:2021年08 月24 日09 时30 分(接收资格审查文件时间:2021年08 月24 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
八、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地点:****交易中心(地址:**市商务小区**东路85号)
九、本次公开招商引入**企业,****交易中心、**市****公司发布**县仙塘镇木京、龙利村旧村庄改造项目公开招商引入**企业的公告信息,由资格审查组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后,并由招商单位组织村民(户代表)会议按相关规定和相应程序进行表决、公示,按表决投票数择优确定**企业。
十、本次公开招商引入**企业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相关内容。
十一、表决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由招商单位向**企业发出《**县仙塘镇木京、龙利村旧村庄改造项目公开引入**企业**改造通知书》。
十二、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企业应交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拾 万元整)。
(1)参选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2)参选保证金交以下指定账户:
序号 | 收款单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1 | **市****公司 | ****分行 | 125********0002763 |
参选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07 月07 日09:00至2021年08 月20 日17:00。没有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企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申请企业应详尽了解本次**县仙塘镇木京、龙利村旧村庄改造项目公开招商引入**企业的项目情况及**条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视同对本次公开引入**企业的项目情况及**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公开招商引入**企业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四)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商文件。本项目要求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五)本次公开引入**企业的村民(户代表)表决会议于2021年08 月25 ****村委会、****村委会举行。
(六)对公开引入**企业的过程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单位提出质疑。招商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局进行投诉。收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提出质疑或投诉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62-****616
联系地址:**县**大道东侧
(七)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委员会
联系地址:**县仙塘镇木京村、龙利村
联系人:邱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0762-****316、0762-****939
交易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市****公司
联系地址:**市商务小区**东路85号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76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