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2021年设备采购-学校厨房等功能室设备采购与安装
信息时间:
**经开区2021年设备采购-学校厨房等功能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3包)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经开区2021年设备采购-学校厨房等功能室设备采购与安装第3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3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福星嘉苑5栋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元整(¥4379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本包别项目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详见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睿文,张勇,岳翠银,桂丽,唐和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525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101室,联系电话:0551-****610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551-****920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经开区2021年设备采购-学校厨房等功能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第3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开发区****中心2101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经开区翡翠路398号
联系方式:0551-****9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0551-****6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1-****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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