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7-08 】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县2021年旧**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改革局文件柳发改字【202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2021年旧**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2标段划分及编号如下:
标段名称 | 项目标段编号 | 招标控制价(元) |
**县2021年旧**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 | ****-1 | ****6518 |
**县2021年旧**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 | ****-2 | ****479 |
**县2021年旧**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 | ****-3 | ****860 |
**县2021年旧**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二期)监理 | ****-4 | 500000 |
2.3建设规模:
(1)(二期)一标段施工:人民大街、**大街人行道工程;
(2)(二期)二标段施工:建兴路、府东路、东盛路工程;
(3)(二期)三标段施工:建设路、长青路道路改造工程;
(4)(二期)监理:人民大街、**大街人行道、建兴路、府东路、东盛路、建设路、长青路道路改造工程全部工程监理。
2.4建设地点:**县**内。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6施工计划工期: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102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监理标段: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站,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查询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 (http://jy.****.com:8071)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在“**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银行****公司资信证明),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2019年、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4施工标段执行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执行**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
监理标段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5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和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3.6投标人提供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详见财库【2016】125号)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兼投兼中;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5 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登录“****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cn/)使用本单位CA锁进行网上报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凭纸质版回执递交,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4.2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施工各标段2021年08月9日09时00分(**时间),监理标段2021年08月10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广场步行街)二开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持纸质版回执(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交易中心****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银行**振通支行 ;施工一标段虚拟子账号:040********00615-****08795 ;施工二标段虚拟子账号:040********00615-****08797;施工三标段虚拟子账号:040********00615-****08796 ;监理标段虚拟子账号:040********00615-****08798;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时间、方式、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8疫情控制期间,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形式,具体开标程序及要求详****交易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通知》、《通过QQ直播群开标操作指南》最新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镇**大街1984号
联系人:田恩柱
联系电话:0435-****3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街8377号
联系人:刘丽平
联系电话:0431-****7299
****管理部门:**县建****办公室
八、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35-****829、0435-****714 2021年07月 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