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2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报建
编码为542********801163。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援助资金和**援藏“十四五”规划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幼儿园建设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市**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幼儿园综合楼3464.8平方米、设备用房438.34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土方工程1项、砖砌挡土墙18.9米、混凝土挡土墙53.2米、围墙工程312.48米、成品大门1项、道路工程266.93平方米、成品围栏工程53.04米、排水沟工程34.9米、混凝土硬化工程215.9平方米、铺装地面工程266.21平方米、绿化工程1518.1平方米、塑胶地面工程1791.8平方米、沙坑工程21.7平方米、旗台1座、停车位工程63.6平方米、室外强弱电工程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室外暖通工程1项、打井60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一年(36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印发《**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登陆**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tovcn/)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5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酒店1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带上授权委托公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7.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6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7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
7.8****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印发《**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9《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负责人需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公司法人或者委托人签字以及盖公章方有效(承诺书附招标文件第九章);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是否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招标人自行要求电子光盘份数;开标现场投标人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函一份。
7.10根据******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7.11各投标单位严格按****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7.12投标人须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井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自治区**市**县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柳梧新区**之窗1号楼5楼502室
联系人:桂女士
联系电话:138****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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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