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20]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45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5条城区道路进行白改黑提升改造,道路工程路线总长5100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行车速(略),道路宽度范围15-32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为15年,设计轴载BZZ-100KN。具体分项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3.招标(略):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城区道路(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500万元(包含设计费114.7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略),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略):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应是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略)(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略)(不含临时执业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略)(B证)。应是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略))。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以网络查询为准)。(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根据闽建筑〔(略)、闽建办筑〔(略)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5)本招标项目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建筑((略)),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6)根据闽建办筑函【(略)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略)(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4.1本招标项(略),评标办法为(略)。
4.2定标方法:(略)
5. 招标(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9日 08:00:00(**时间,下同)至2021年7月14日 18:0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略)(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在相应银行、保险(略),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保证人应为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证(略)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人应当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赔付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先行赔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略)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2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http://smggzy.sm.gov.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8.1履约担保金额:(略)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等保证形式提交。(具体按明建〔(略)行)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90 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略)(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邮编:(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略)
联系人:(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http://(略)gov.cn/smwz/
联系电话:(略)、(略)、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