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粮库电动牵引车等物资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2日15:00时(**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粮库电动牵引车等物资采购项目(第三次)
3.预算金额:305000元
4.最高限价:305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4.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1)信用信息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等渠道查询。
(2)截止时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17:00时止。
2.地址:****政府采购网该项目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
3.方式:在线自行获取,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在上述截时间止前将下列文件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qq.com。
4.1.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2.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参照格式附件7);
4.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4.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将被拒绝。
5.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1.时间:2021年8月2日15:00时整(**时间),逾期送达的拒收。
2.地址:**市公****分中心3号开标室(**县龙翔路原香溢市场西大门二楼,下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在2021年7月19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采购代理机构以补充公告形式于2021年7月19日17:00****政府采购网公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东华街道十里铺粮食市场内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78****1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大道广和大厦五楼512室
联系人:王良洪0570﹣****289/139****4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欢
电话:0570﹣****289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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