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化学材料及化验仪器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大街8****广场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化学材料及化验仪器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3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要求的范围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本包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部分产品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函;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备注:如投标人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无法满足上述条款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相关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至 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大街8****广场20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522****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9902 0017 5976 0091
银行行号:3051 0000 175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
联系方式:潘助理185****1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街8****广场20层
联系方式:王昆鹏、李海宇、潘殿军、付晖、齐枫010-****8204、138****8353、****8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昆鹏
电 话: 010-****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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