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选聘社会机构进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 1、责任部门履职情况(含项目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参与项目实施的其它第三方单位); 2、项目具体实施执行情况(含项目规划、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监理和验收、进度测算、质量检验、工程量核实、材料抽样等); 3、项目财务管理及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含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项目前期费、各分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二类费用款项支付、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 4、项目预期变化偏离情况(含预计投入产出、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环境影响、预期效益兑现、环保生态节能等与前期设计及立项论证偏离情况等); 5、可持续影响情况(包括项目执行的可持续、未来运维的可持续、项目效益的可持续、未来是会否持续增加财政负担等方面,含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社会满意度及后续跟进措施等)。 6、项目全部终结时出具完整评价报告。 | 1、依据单位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完整的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同时交甲方审核; 2、根据评价项目需要抽调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并确定具体联系人; 3、以现场核实、测量、勘察、抽样、对比、分析等为主要手段,确定具体评价要素,并制定具体评价目标,侧重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数量、进度、施工技术、措施保障、隐蔽或变动部分确认、计划或方案执行程度、资金使用合理性等动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出具实时评价报告; 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明确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5、坚持依法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必须有相应的工作底稿、确切证据和法规依据,出具的评价报告要有法律效力。 |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45日内完成。 | 1、评价报告的内容、格式、深度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能真实反映出项目绩效情况。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合同要求执行。3、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制度规定。 |
2 | 选聘社会机构 对购买服务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 1、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包括: ①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服务程序是否规范、服务对象是否明确、服务结果是否真实;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绩效指标是否明确;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资金分配是否合理等。②服务机构运行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服务机构规范情况、服务对象落实情况、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等。③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包括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定期审核制度、对服务对象摸底调研访谈等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④实现的产出情况。包括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执行结果等。⑤取得的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⑥政策实施效果。包括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等。 2、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包括:①履职效能。包括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设定依据的充分性和合理性、工作目标总体实现程度、年度计划任务或中长期任务履行情况、主要职能履行情况及履职依据的充分性、核心业务目标实现程度、基础管理工作情况等。②管理效率。包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项目管理、其他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机制运行的连续性、机构之间的协调性等。③社会效应。包括部门(单位)履职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群众满意度等。④可持续性。包括部门(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情况,****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包括:①责任部门履职情况(含项目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参与项目实施的其它第三方单位);②项目具体实施执行情况(含项目规划、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监理和验收、进度测算、质量检验、工程量核实、材料抽样等);③项目财务管理及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含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项目前期费、各分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二类费用款项支付、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④项目预期变化偏离情况(含预计投入产出、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环境影响、预期效益兑现、环保生态节能等与前期设计及立项论证偏离情况等);⑤可持续影响情况(包括项目执行的可持续、未来运维的可持续、项目效益的可持续、未来是会否持续增加财政负担等方面,含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社会满意度及后续跟进措施等)。4、项目全部终结时出具完整评价报告。 | 1、依据单位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完整的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同时交甲方审核; 2、根据评价项目需要抽调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并确定具体联系人; 3、以现场核实、测量、勘察、抽样、对比、分析等为主要手段,确定具体评价要素,并制定具体评价目标,侧重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数量、进度、施工技术、措施保障、隐蔽或变动部分确认、计划或方案执行程度、资金使用合理性等动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出具实时评价报告; 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明确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5、坚持依法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必须有相应的工作底稿、确切证据和法规依据,出具的评价报告要有法律效力。 |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45日内完成。 | 1、评价报告的内容、格式、深度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能真实反映出项目绩效情况。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合同要求执行。3、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制度规定。 |
3 | 选聘社会机构对扶贫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 1、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包括: ①责任部门履职情况(含项目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参与项目实施的其它第三方单位);②项目具体实施执行情况(含项目规划、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监理和验收、进度测算、质量检验、工程量核实、材料抽样等);③项目财务管理及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含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项目前期费、各分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二类费用款项支付、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④项目预期变化偏离情况(含预计投入产出、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环境影响、预期效益兑现、环保生态节能等与前期设计及立项论证偏离情况,同时要重点关注扶贫成效、成果及各方受益程度等);⑤可持续影响情况(包括项目执行的可持续、未来运维的可持续、项目效益的可持续、未来是会否持续增加财政负担等方面,含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社会满意度及后续跟进措施等)。 2、其它项目绩效评价,包括: ①责任部门履职情况(含项目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参与项目实施的其它第三方单位);②项目具体实施执行情况(含项目规划、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监理和验收、进度测算、质量检验、工程量核实、材料抽样等);③项目财务管理及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含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项目前期费、各分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二类费用款项支付、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④项目预期变化偏离情况(含预计投入产出、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环境影响、预期效益兑现、环保生态节能等与前期设计及立项论证偏离情况等);⑤可持续影响情况(包括项目执行的可持续、未来运维的可持续、项目效益的可持续、未来是会否持续增加财政负担等方面,含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社会满意度及后续跟进措施等)。 3、项目全部终结时出具完整评价报告。 | 1、依据单位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完整的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同时交甲方审核; 2、根据评价项目需要抽调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并确定具体联系人; 3、以现场核实、测量、勘察、抽样、对比、分析等为主要手段,确定具体评价要素,并制定具体评价目标,侧重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数量、进度、施工技术、措施保障、隐蔽或变动部分确认、计划或方案执行程度、资金使用合理性等动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出具实时评价报告; 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明确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5、坚持依法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必须有相应的工作底稿、确切证据和法规依据,出具的评价报告要有法律效力。 |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45日内完成。 | 1、评价报告的内容、格式、深度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能真实反映出项目绩效情况。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合同要求执行。3、符合《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制度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