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财政局阆中市2018年—2020年乡镇(街道)财政财务检查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略)阆中市2018年—2020年乡镇(街道)财政财务检查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略)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略) | (略)阆中市2018年—2020年乡镇(街道)财政财务检查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12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更正一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三)人员要求。第三方机构应确定不少于20名人员组成工作组,至少配备1名注册会计师,另配备不少于30%的中级职称会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工作组组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国家注册会计师、会计中级职称等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 (三)人员要求。第三方机构应确定不少于20名人员组成工作组,至少配备1名注册会计师,另配备不少于30%的中级职称会计,且注册会计师及中级职称会计必须全程参与该项目的检查工作。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工作组组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国家注册会计师、会计中级职称等证书复印件; 更正二 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1万元作为预付款,其余金额在项目完成并提交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分三次付清,以财政支付到账为据。支付时,需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 更正为: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1万元作为预付款,其余金额在项目完成并提交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分三次付清。支付时,需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 更正三 原公告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更正为: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略) 2021年07年13日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68号北岭颐园北区一栋物管中心侧 邮政编码:637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阆中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7-6306356 地址:(略) 邮编:637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述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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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略) | ||
2.采购(略)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北岭颐园北区1幢2单元-1层(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蒙女士;联系电话:(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电话: | (略)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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