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茨芭镇北竹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16| |
**省**茨芭镇北竹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根据《国土**部关于印发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和《自然**部关于调整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规定,****政府批准,******局委托平****,对**省**茨芭镇北竹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迎宾大道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平**** 场所:**市新****路公正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省**茨芭镇北竹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位于**省**茨芭镇**-北竹园一带 面积:0.823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据“平自然资储备字[2020]02号”备案证明,出让**建筑石料用灰岩(122b)保有**储量5075×104m3(13702.5万吨);出让**页岩夹石英砂岩保有**储量107×104m3(约289万吨); 开采标高: 630米至 452米 **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属新规划**,经评估可利用的可采储量13425.12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3144.79万吨,页岩矿**280.33万吨。开采方式:露**阶式开采。设计开采规模:50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照出让人已编制完成同时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省**茨芭镇北竹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和《**省**茨芭镇北竹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矿产**的开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建成绿色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6.7年 矿山服务年限:26.79年(含0.5年基建期),自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起始价:43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相应书面材料申请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报名申请。 (三)竞买人应具备规模化开采、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环境修复相应的资金、技术、装备、人才实力;并能够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政府对于**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安排。 (四)本采矿权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前审的方式审查竞买人资格。竞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平****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报名资格无效。 (五)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资质要求的规定。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8月16日 挂牌时间:2021年08月16日—2021年08月27日 (挂牌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挂牌地点:平**** 地址:**市新****路公正路交叉口西南角。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平****递交竞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交易资格。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2021年08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在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内,平****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以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省**茨芭镇北竹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起始价为4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亿三仟万元整)。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报价,平****确认有效报价后,现场更新挂牌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省**茨芭镇北竹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竞买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或500万元的整倍数。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报价者,并询问其他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其他竞买人愿意竞价则转为现场竞价,最终以最高竞价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采矿权交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采矿权交易的,交易行为中止;采矿权交易过程中,出让人提出终止交易或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采矿权交易的,交易行为终止。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保有**储量类型确定为(122b)类型。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 (二)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对出让**现场踏勘。对参与本次竞买的竞买者,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知悉**现状,了解拟出让**的各种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并对出让文件内容和出让采矿权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机关不承担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产业发展、矿山整合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对拟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然**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存在《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如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 (三)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的;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采矿权另行出让。本次交易成交价仅为采矿出让收益,其他费用(如采矿权交易服务费等)按有关规定由竞得人按相关标准另行支付。 (二)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三)出让**范围毗邻的建筑物在进行搬迁前,采矿权人不得在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四)该出让**属于**规划的集中开采区,与附近居民关联密切,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除企业依法履行义务外,还需进一步改善采**周边生态环境。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平****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局 2021年07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