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综合大楼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综合大楼配套工程项目****改革局以徐发改审【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综合大楼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县徐城街道**路中段****新院内。
2.3工程概况及内容:
(1)工程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982平方米,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入口大门及配套设施(其中大门总建筑面积约187.77平方米);**四周围墙及配套设施;室外道路、给排水、景观、亮化及配套工程;室内外导视系统;儿保科训练区内部进行装修和升级改造,面积约256平方米;同时为新综合大楼配套各科室、各功能用房医用家具制作安装及购置等。
(2)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儿保科训练区内部装修工程、医用家具制造等以及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以上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专项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本工程主要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儿保科训练区内部装修工程、医用家具制造等以及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图审查通过、包设计文件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一切使用要求的设计。
② 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绿色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
③本项目无甲供材料,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采购并承担费用,项目材料均需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招标人有监管的权利。
2.5项目投资总概算:2500.92万元。本次EPC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410.12万元(含税),包括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325.9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2万元(含施工图设计25.2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1万元)、其他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2万元(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9万元、检验监测费13万元)、预备费26 万元,预备费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3个月(2021年1-6月中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若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如返聘协议等)。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且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 年 7 月 19 日到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时间) ****交易中心(**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超市)持以下资料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注:投标人须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招标文件附页提示中的工本费二维码向****缴纳(备注项目名称),报名时提供缴纳凭证截图或复印件,未按规定缴纳工本费,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人扫码缴费后,如需开具发票的,请扫招标文件附页提示中的开票二维码提出开票申请。)
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不予投标登记:
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
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8)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
9)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网络打印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3个月(2021年1-6月中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复印件或网站打印的为准),若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如返聘协议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1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省外企业需提供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平台的打印件。
【注: 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上登记资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2、投标人对以上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扫码无法识别的证件视为未提供原件核查。3、登记时提交的资质、人员等资料与投标时要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易中心(**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六楼) 2 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n)、****交易中心 (http://ggzy.****.cn/)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地址:**县徐城镇**二路172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钟学 联系电话:138****768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办公地址:**市**区人民大道北34****中心内
招标代理办公电话/传真:0759-****618
招标代理联系人: 苏彩云 联系电话:135****7911
电子邮件:****@qq.com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新综合大楼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 (联合体名称)主办方(牵头人)。
2、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4.1联合体主办方:作为主办方除负责本协议第2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工程的全部工作及相关责任与义务。
4.2联合体成员: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设计工作及其他相关的连带责任与义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