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区排水管道老旧管网、错接混接、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景丰路区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委员会批复,****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七****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市**区
计划工期:1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区域、**区域、山湖路区域、景丰路区域)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景丰路区域:污水管线,约12.5公里,控制价为:1727.4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1人(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核查,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5按照在招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建设局,举报电话:0464-****953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http://1.58.****.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10时至2021年7月24日10时(**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关于**公共**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在**公共**交易网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登记,未在监管系统投标登记和超过规定时限登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公共**交易网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登记或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9时00分00秒(**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网(http://1.58.****.11:8605/)、**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cn/)上发布。
8. 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下同):2021年8月10日0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9.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七****建设局,电话0464-****930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市**区
邮 编: 154600
联 系 人: 蔡敏一
电 话: 0464-****925
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学府街81号
邮 编: 154600
联 系 人: 闫学
电 话: 0464-****213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