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蔡各庄、龙王庙、燕山大街营业所监控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7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作废,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受****委托,就该单位****蔡各庄、龙王庙、燕山大街营业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高清红外监控头、高清彩色监控头(含镜头)、网络红外半球监控头、32路高清硬盘录像机、监控存储设备(容量在6TB及以上)、液晶显示器(尺寸在22英寸及以上)。此项目需要接入相关平台,符合条件的设备品牌为大华和海康威视。
三、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预算:295470元
五、质量标准:合格,******部门验收,并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38-2015)》中的4.3.3安防视频监控子系统要求。
六、供货期:10天
七、采购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供货等内容。
八、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九、获取谈判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后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2.获取地点:****(**市**区北环路509号商办楼东入口三楼)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两套,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 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23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厅
十二、 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李璐 电 话:0335-****396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会杰 电 话:0335-****799
更正日期:2021年7月19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建设大街191号
联系方式:李璐 0335-****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环路509号商办楼3楼
联系方式:马会杰0335-****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会杰
电 话:033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