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于2021年秋季学期正式开园,经我园研究,报教育局审批,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秋季学期班额数及幼儿数设置情况
年龄段 | 班额数(个) | 幼儿数(人) | 合计(人) |
小班 | 5 | 40 | 200 |
中班 | 4 | 40 | 160 |
大班 | 5 | 40 | 200 |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生人数及条件
小班:新招200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中班:新招80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4周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大班:新招96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5周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
1.**县容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2.****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职工适龄子女(提供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编制卡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3.****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重大项目投资人适龄子女;****政府****政府和部门明文规定的其他优先入学对象(提供县人社局或县经信局证明材料)。
注:下列对象在第一批招录时优先录取(须按要求登记,且占学位数)
1.本县户籍或在本县服务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2.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提****救援队伍干部证****救援队伍消防员证);
3.本县户籍或在本县服务的烈士、**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及警察适龄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4.社会抚养机构抚养的适龄幼儿(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符合第一批招生条件的双胞胎或多胞胎。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1.有《营业执照》(经营时间至少一年以上)在容美**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
2.容美**内有合法房产,含经济适用房、政府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需提供房产****住建局加盖公章证明)的适龄子女;
3.乡镇进容美**务工人员(凭用工合同原件)的适龄子女。
五、幼儿登记时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户籍首页、父母页、幼儿页);
2.****保健院加盖公章的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原件一份;
3.****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一份。
(登记时,所有证件(证明)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
六、工作流程
(一)分批次登记造册
1.第一批招生对象登记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幼儿园(鸡公洞桥头)登记,逾期不予登记。
2.第二批招生对象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二)摇号和录取
1.时间:8月12日
2.分学段录取。
3.第一批登记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人数,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对象,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录取。
4.第一批录取人数已经达到招生计划时,不再登记第二批招生对象;第一批招生对象登记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在第二批招生对象中摇号录取。
(联系人:龚科长; 联系电话: 13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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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