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1年度四合一计划中转站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信息时间: 2021/7/20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1年度“四合一”计划中转站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湖西南路662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珂、张晓峰、李力、陶良秋、许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财政局(受托单位**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慈湖河路100号 项目联系人:高翔 联系方式:0555-****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835、****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况文娟、魏朋朋 电话:0555-****835、****794 附件:招标文件-**市2021年度“四合一”计划中转站改造项目设备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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