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委员会以《****中心**2021年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伊发改发【2020】1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2021年城市绿化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中心**
2.3招标控制价:****0805.1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总面积54035.45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46991.4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70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街头绿地绿化、****停车场绿化。
2.5计划工期1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5月-7月)。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园林相关专业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施工员(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质量员(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标准员(1人):可兼任
材料员(1人):可兼任
机械员(1人):可兼任
劳务员(1人):可兼任
资料员(1人):可兼任
投标人须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对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黑建造价【20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省公共**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hljzbx格式)。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2日09时00分。
5.2 在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其他要求:
8.1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8.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3****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公共**交易网(http://1.58.****.11:8605/)、**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cn/)。
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金宇
举报电话:0458-****067
邮寄地址:****中心**黎明路70号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建设局
地 址:****中心**黎明路70号
电 话:0458-****196
招 标 人:****
地 址:**市
联 系 人:孟宪民
电 话:136****43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大顺街19号
联 系 人:于淑芬
电 话:181****2388
授权E-mail:****@163.com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