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1年****路灯维修及管护服务(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区****创业园
成交金额(人民币):53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路灯维修及管护服务 |
服务范围 | 约2167杆路灯及约4330盏光源的维修、管护服务 |
服务要求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1年期 |
服务标准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晓玲(组长)、汪家来、汪德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价*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0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东路2899****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0555-****5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龙****建管处****酒店南侧)
联系人:汪德辕
电话:180****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路2899****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雨骋、时友琴
电话:0555-****519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陈晓敏
电话:0555-****010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