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桥乡农村清洁工程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昌桥乡童疃街道
成交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昌桥乡农村清洁工程服务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服务项目人员、设备一览表及主要服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中标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昌桥乡农村清洁工程考核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金祥、冯亚明、潘祥(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167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昌桥乡街道、****镇田坊路79****党校二楼)。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昌桥乡街道
联系方式:150****8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镇田坊路79****党校二楼)
联系方式:198****3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光先生
电话:150****8202、198****3816、0563-****045
十:附件
1、磋商文件:**昌桥乡农村清洁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zip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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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2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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