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中项目教室灯光和校园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安装 (一包段)”的答疑回复(一次) |
【信息日期:2021/07/23】 |
关于“一中项目教室灯光和校园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安装 (一包段)”的答疑回复(一次)
一、项目名称:一中项目教室灯光和校园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安装 (一包段)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日期:2021年7月16日 四、答疑内容: 窗体底端 质疑事项1:磋商文件评审办法中“7、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具有灯光项目业绩(合同内含护眼教室灯和护眼黑板灯):单个合同9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是要求供应商业绩还是产品业绩?请明确。 回复:产品业绩。 质疑事项2: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3-商务部分22分 对于以上内容进行质疑 事实依据 对于1相关描述,经过我司全方面的市场调研,发现此企业实力内容与“**区教科局2021年中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一致且最终为“立达信”中标,因此我司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此评分标准就是为“立达信”量身定做,证明材料如下: 中标项目及网址:http://www.****.cn/cggg/dfgg/zbgg/202101/t****0121_****9085.htm
回复: 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 1.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产品制造商参与《CQC 3155-2016 ****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或参与国标、省级及以上标准制定的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应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同时具备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投标人具有市级以**新技术企业和信用AAA认证的得2分; 5.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连续3年或以上获得“**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证书,得2分;连续2年获得“**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证书,得1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3: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4:2、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1-产品质量评价15分 对于以上内容进行质疑 事实依据 对于2以上描述,经过我司全方面的市场调研,发现此产品质量内容与“**区教科局2021年中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一致且最终为“立达信”中标,因此我司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此评分标准就是为“立达信”量身定做,证明材料如下: 中标项目及网址:http://www.****.cn/cggg/dfgg/zbgg/202101/t****0121_****9085.htm 回复4: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 所投LED教室灯、LED黑板灯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型号满足的得3分,满分6分,提供国家法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中环联合网网站链接查询证明。 所投LED教室灯、LED黑板灯通过50000小时试验,每满足一个得3分,总共6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改造后的教室光环境符合《GB 7793-2010 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或《GB/T 36876-2018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要求 ,其中维护系数为0.8时,普通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值: 300lx≤平均照度值≤750lx ,均匀度≥0.7,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值: 500lx≤平均照度值≤1000lx,均匀度≥0.8,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16;教室的功率密度<7W/㎡(不含黑板灯);参考平面为课桌椅布置区域,参考平面高度为0.75m的课桌面。全部满足得3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5: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6: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对于2.1、2.10、3.1、3.2、3.4、3.5、3.6上述的相关要求内容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 对于2.1中10000小时的要求,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规定,不低于3000小时即为合格产品,且标准里最高值为6000小时。10000小时远高于CQC的标准,这样设定会将一些在产品实际功能上优异的厂家拒之门外。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6: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2.10参数:≥50000小时,对于教室灯具来说,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规定寿命≥30000小时即可,如果采购人要求更高指标,那在评分标准里设置加分项即可, 质疑请求: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建议改为≥30000小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3.1参数:要求申请人、制造商、生****公司,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国标要求只要产品符合国家照明强制性CCC认证要求即可,结合市场的调研发现,供应链的全球化越来越符合实际的需求,我们有理由也有责任为用户选择质量更优的产品,所以这里****公司,严重违反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且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 建议删除申请人、制造商、生****公司,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3.2参数:LED 教室灯电器电子产品认证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及《GB/T26125-2011》标准要求,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而且《GB/T 26572-2011》及《GB/T26125-2011》标准并不是唯一的标准,这里严重违反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且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 LED教室灯通过国标环保或者国际ROHS环保认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3.4参数:★3.4、LED 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0 类危险),且蓝光质量特征为低蓝光。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而且只要提供对应的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即可,这里严重违反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且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LED 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0 类危险),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3.5参数:3.5、LED 教室灯护眼质量特征认证结果为眼舒适。,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限制了其他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产品,拒绝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LED 教室灯的人眼舒适度VICO≤1,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 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2:招标文件3.6参数: 3.6、LED教室灯依据《GB 7793-2010》《GB 50034-2013》《GB/T 5700-2008》《GB/T 13379-2008》及《GB 7000.1-2015》要求通过光环境认证。,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限制了其他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产品,拒绝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3.6、LED教室灯具有光环境检测合格报告。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类似质疑:教师灯:★11、依据《GB 7793-2010》《GB 50034-2013》《GB/T 5700-2008》《GB/T 13379-2008》及《GB 7000.1-2015》要求通过绿色健康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管网查询截图。 黑板灯:★10、依据《GB 7793-2010》《GB 50034-2013》《GB/T 5700-2008》《GB/T 13379-2008》及《GB 7000.1-2015》要求通过绿色健康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管网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目前为止绿色健康认证是立达信独有的控标参数,招标件以这条作为扣重分项,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严重的限制性条款,指向性太明显!建议删除。 回复: 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3: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对于2.1、2.10、3.1、3.2、3.4、3.5、3.6上述的相关要求内容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 对于2.1中10000小时的要求,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规定,不低于3000小时即为合格产品,且标准里最高值为6000小时。10000小时远高于CQC的标准,这样设定会将一些在产品实际功能上优异的厂家拒之门外。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回复: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4:招标文件2.10参数:≥50000小时,对于教室灯具来说,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规定寿命≥30000小时即可,如果采购人要求更高指标,那在评分标准里设置加分项即可,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建议改为≥30000小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 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5:招标文件3.1参数:要求申请人、制造商、生****公司,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国标要求只要产品符合国家照明强制性CCC认证要求即可,结合市场的调研发现,供应链的全球化越来越符合实际的需求,我们有理由也有责任为用户选择质量更优的产品,所以这里****公司,严重违反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且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 建议删除申请人、制造商、生****公司,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6:招标文件3.2参数:LED 黑板灯电器电子产品认证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及《GB/T26125-2011》标准要求,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而且《GB/T 26572-2011》及《GB/T26125-2011》标准并不是唯一的标准,这里严重违反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且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 LED黑板灯通过国标环保或者国际ROHS环保认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7:招标文件3.4参数:★3.4、LED 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0 类危险),且蓝光质量特征为低蓝光。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而且只要提供对应的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即可,这里严重违反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且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LED 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0 类危险),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8:招标文件3.5参数:3.5、LED 黑板灯护眼质量特征认证结果为眼舒适。,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限制了其他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产品,拒绝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LED 黑板灯的人眼舒适度VICO≤1,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19:招标文件3.6参数: 3.6、LED黑板灯依据《GB 7793-2010》《GB 50034-2013》《GB/T 5700-2008》《GB/T 13379-2008》及《GB 7000.1-2015》要求通过光环境认证。,根据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并没有此类要求,限制了其他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产品,拒绝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3.6、LED黑板灯具有光环境检测合格报告。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回复:执行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20:对招标文件五、符合性审查表 对于(带“★”指标为实 质性要求,须全部满足,否 则按无效标处理)的相关要求内容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 带“★”指标为实 质性要求中要求从国内照明改造的依据标准CQC 3155-2016****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GB7793、GB36876中小学设计安装卫生规范中都是提供检测报告证明即可,而招标参数里要求提供非标准要求的认证证书,不提供就要作为无效投标。限制了其他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产品,拒绝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参与权。这样设定会将一些在产品实际功能上优异的厂家拒之门外。 质疑请求: 对应质疑里的内容建议修改为:建议删除或者在评分标准中设立扣分项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宜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回复:质疑事项非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磋商文件。 质疑事项21: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3、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商为国家行政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的得6分;省级及以下行政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的得3分。(提供相应证书或官网查询截图);5、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备****认证中心评定****实验室资格的得4分。(提供相应证书或官网查询截图);6、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商获****委员会认定的先进标准化工作单位的得4分。(提供相应证书或官网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以特定的荣誉、奖项作为加分项,有明显的倾向性,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执行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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