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72316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称87号令)等规定,现就寻甸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油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1.2项目名称:寻甸县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油米)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 ****
1.4招标内容:预算总计(元): 4,480,000.00,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本项目分为三个包。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 | 交货地点/备注 |
A | 一级粳米 | 266,668 公斤 | 公斤 | 5.6元 | ****学校、仁德镇、**乡、甸沙乡、功山镇、****学校 |
B | 一级粳米 | 266,667 公斤 | 公斤 | 5.6元 | **镇、塘子镇、金所街道、羊街镇、先锋乡、****学校。 |
C | 一级粳米 | 266,665 公斤 | 公斤 | 5.6元 | 柯渡镇、鸡街镇、倘甸镇、凤合镇、****学校。 |
本采购项目由寻****教育局统一组织招标,项目实施地为寻甸县所属16****学校学生食堂,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教育局负责组织。不同标段采购内容为同一物品,一家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1.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2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5.3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5.4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招标人索赔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无纠纷承诺函)。
1.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采购时间:2021年09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
1.7交货地点:寻甸县16****学校(详见招标文件)。
1.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9应知事项:
****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按照****政府采购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政府采购清单执行。(3)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